中国福建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闽都创新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采取院校地三方共建模式和双依托单位,由福州市人民政府牵头、依托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中科院海西创新研究院)和福州大学于2019年9月正式获批筹建。2019年12月30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验室围绕光电信息科技与产业领域,布局战略性先进光电材料、新型照明与显示、高速通讯与感知等“1基础研究+2应用研究”三大研究方向,为促进光电信息产业集群跨越式发展、推动福建省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知识产权服务代理机构管理,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培育高价值专利,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中国福建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闽都创新实验室)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中国福建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闽都创新实验室)专利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不超过5家具备资质、责任心强、服务好、效率高、收费合理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或非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与知识产权相关;
2、具有有效期内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且成立年限超过5年;
3、具有10名以上高水平执业能力的专利代理师队伍,其中,拥有战略性先进光电材料、新型照明与显示、高速通讯与感知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不少于5人;
4、具备通过PCT、巴黎公约途径代理外国专利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服务意识,未被有关部门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
6、代理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案例的优先考虑;
7、可以提供知识产权贯标服务的优先考虑;
8、已与实验室或其依托单位开展业务合作的知识产权服务代理机构优先考虑。
二、代理工作内容及需求
(一)国内知识产权代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撰写及提交专利申请文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审查意见答复建议,主动修改文本及要求优先权文件,直到申请结束;
2、提出复审请求,撰写并提交复审过程中的各种文件;
3、完成著录项目变更等工作;
4、办理授权登记的各种手续;
5、提交其他相关文件,转递官方文件;
6、统计申请费并提供相应明细,主动提醒缴纳申请费,授权费,维持费等官方费用,必要时代缴;
7、案件代理过程中各类电子文档及扫描文档及时发送实验室,案件结案后将全部纸质文档原件及时一并转交实验室;
8、根据实验室需求对科研团队进行专利基础、专利布局、专利保护等知识进行电话或上门培训指导;
9、提供技术方案检索,筛选出明显不具有授权前景的技术方案,对不进行修改的不予提供进一步的申请;
10、负责跟踪专利授权后的维护费,及时通知实验室,保证不产生滞纳金。
(二)国外专利申请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国外专利申请需依据实验室要求选择PCT申请途径或巴黎公约申请途径。
2、撰写及提交专利申请文件,主动撰写并提交修改文本,提交审查意见答复建议和正式文本。
3、提出初步审查请求,提出单一性异议请求,实质审查请求。
4、完成著录项目变更等工作。
5、提交其他相关文件,转递官方文件。
6、办理授权登记的各种手续。
7、代缴国外专利申请费,授权费,维持费等官方费用。
8、案件代理过程各类电子文档和扫描文档及时发送至实验室,案件结案后将全部纸质文档原件及时一并转交实验室。
(三)服务范围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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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流程
(一)报名
1、应招代理机构须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报名确认书(附件1);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2);
(3)应招方案书(附件3);
2、材料报送
应招代理机构需将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件(合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于2021年6月18日前,报送至实验室科技发展与技术转移部,逾期视为放弃。
(二)审查与评审
1、资格审查
实验室科技发展与技术转移部将对报名的代理机构材料进行审核,于2021年7月1日前电话、邮件通知审查通过的代理机构参加现场评审。
2、现场评审
实验室科技发展与技术转移部将组织专家对代理机构所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将采取PPT形式(15分钟汇报+5分钟问答),PPT内容与应召申请书内容一致。
(三)公示与签约
评审结束后,实验室科技发展部将对通过评审的代理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相关代理机构与实验室签订知识产权委托代理合同及相关保密协议,合同期限为1年。
(四)考核机制
在合同期限内,科技发展部将组织对签约代理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代理机构,可续签委托代理合同1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委托代理合同,代理机构需重新参加遴选。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由实验室留存作为后续合作参考,实验室将对代理机构提交资料予以保密。
2、代理机构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存在欺报现象,一经核实,实验室科技发展部有权取消其遴选资格;情节严重者,终止委托代理合同,对造成的损失实验室有权要求赔偿。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高新区科技园中科院海西研究院 闽都创新实验室 科技发展与技术转移部
邮 编:362200
联系人:陈老师
邮 箱:cjx@fjirsm.ac.cn
电 话:18559588647
附件1:报名确认书
附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附件3:应招申请书
中国福建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闽都创新实验室)
科技发展与技术转移部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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